发布时间:2026-03-17 来源:辞不达义网作者:吧友_GK35EJ58N
本报讯(记者 蔡蕾 通讯员 梁军) 利用货运环节监管漏洞,拆解、盗换棉包,一个多月内疯狂作车次,涉案金额余万元。这起特大跨省盗窃棉花案日前由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审结,46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朱某原系长途货运司机。2022年,其在运输棉花途中初次参与盗卖活动后贪欲膨胀。朱某发现,不少纺织企业在收货时仅核对棉包数量及外包装,较少逐包称重,对运输“合理损耗”也存在认知盲区,遂认为有机可乘。
2023月,朱某拉拢李某、赵某、孔某人,组建起一个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该团伙在陕西咸阳租赁偏僻冷库作为“改包车间”,购置打包枪、缝合设备等工具,并以高额运费诱余名货车司机参与,另招余人负责拆解、重新封装棉包。2023月月间,该团伙在运输途中盗取棉花,每车窃吨不等,累计盗车次,价余万元,受害单位涉及湖北、湖南、河南、陕省家企业。后公安机关陆续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追回赃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月以盗窃罪判处朱某名被告人十年十个月至一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其𰷃名被告人适用缓刑。
2025月,涉案名货车司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拘役六个月,适用缓刑,并各处罚金;涉案名负责改包、缝合的人员,分别因犯盗窃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三年至二年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各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46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原标题:团伙作案跨省盗窃棉花牟利)